涉港鐵站「跳閘」便衣警追截 水務署二級監工否認拒捕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7/06 14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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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長楊希勤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水務署二級監工去年9月涉嫌在旺角港鐵站「跳閘」,被警長截停後涉拒捕,涉案監工早前否認1項抗拒警務人員,案件今(6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。警長供稱,案發時以左手搭著被告右肩及表明身份後,被告即轉身及用雙拳打向他前臂,意圖掙脫。辯方質疑警長只出示委任證一、兩秒,不足以被告辨識警長身份。警長指,當時被告嘗試離開,所以須空出右手。

被告鮑樂明(25歲),早前否認1項抗拒警務人員。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10日,在旺角港鐵站2號月台上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X。

警長楊希勤供稱,案發當日早上打算於旺角港鐵站乘搭列車到金鐘上班,當時入閘區位置中間3部閘機壞了,以膠帶圍上,而楊在旁邊排隊等入閘時,看見被告跳過膠帶走向扶手電梯,他尾隨被告到扶手電梯,當時看見月台上的港鐵職員,他便越過被告,向職員表示身份後,要求職員查票,惟職員當時表現猶豫。

楊續供稱,他恐怕被告會走進車廂,遂上前截停被告,出示委任證及表明身份,並以左手搭向被告右肩,指出被告「跳閘」,要求他不要離開,惟被告隨即轉身意圖離開,他便以手捉著被告衣物,被告用雙拳打向他前臂,嘗試逃脫。

楊供稱,指被告正在襲警及即將拘捕他,並大聲呼叫港鐵職員協助,其後3至4名港鐵職員到場協助。楊及被告一同被帶到站長室,其後有軍裝警員到場跟進,楊到廣華醫院驗傷,發現左前臂有紅腫。

辯方質疑楊只向被告出示委任證一、兩秒,不足以讓被告辨識警長身份。楊指表明身份後,被告即轉身嘗試離開,所以須空出右手。

辯方追問楊,當時曾否嘗試用右手截停被告。楊回應指,當時不想使用過多武力,所以只用左手拉扯被告,及嘗試保持距離。聆訊今午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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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